菲律賓駐台辦事處領事事務    公告(簽證)


 


2009年4月1日起,簽證辦理所需資料中相片將有新規定,如不符合下列規定一概不收,請旅客留意!(這是真的審核非常嚴喔!)




  1. 照片規格:申請人最近 6 個月內拍攝.



  2. 張數: 2 張



  3. 大小: 2 吋



  4. 背景顏色:白色



  5. 照片表面:不得有墨跡,摺痕,污跡,油跡,指印或膠印.



  6. 衣著:需要有衣領(襯衫)之整齊衣著.



  7. 人像大小:臉部需佔據照片面積的70~80%(約與護照規定相同由頭頂至下巴要高於3.2公分).



  8. 頭部裝飾:不可配戴眼鏡有色的隱形眼鏡



其他詳細有關簽證辦理之規定請參考:簽證所需資料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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